5月23日晚,火炬高新区组织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网数中心等部门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排查市民较为关心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健康花城,检查组实地走访小区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飞线”充电、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违规作为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等问题,详细了解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值守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其间,检查组向健康花城物业公司负责人宣传电动自行车使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知识,讲解火灾风险和事故危害及违规停放充电引发事故的法律责任。检查组要求,全区各住宅小区要强化底线思维,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持续优化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统筹谋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心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
在某电动自行车销售点,检查组详细了解店内待售电动自行车外观、基本技术参数等情况,重点检查店铺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组要求,销售电动自行车,安全性始终要放在第一位。广大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全链条安全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电动自行车维修经营户的巡查执法力度,切实杜绝违法“拼改装”行为。
检查组还深入出租屋、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地,重点围绕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人车同屋”,是否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在指定区域,固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等进行细致检查,现场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
检查组要求,广大出租屋业主、住户要增强消防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自觉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等违规违法行为自查自改,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降低火灾风险,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火炬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刘国良参加检查。
关于集中组织开展
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我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营造强大声势,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区消安委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时间安排
5月下旬至6月中旬,每周一次,集中夜查时间分别为5月23日晚、5月29日晚、6月5日晚、6月12日晚。
重点检查内容
(一)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四)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各管理使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群众认真自查自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夜查行动,共同维护我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关于集中开展
出租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专项行动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出租屋火灾防范九项措施》《中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拆窗破网”攻坚行动的通知》等要求,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出租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
全区出租屋务必严格对照《出租屋消防安全基础条件要点》进行自查自改,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出租屋不应设置防盗网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024年7月1日起,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出租屋,将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通告。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出租屋消防安全基础条件要点
一、出租屋宜设置在独立建筑内;如与其他功能场所合用在同一建筑内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功能场所进行完全防火分隔,并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楼梯等疏散设施。
二、出租屋不应设置防盗网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出租屋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生活用品等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出租屋通往屋顶的疏散门严禁上锁或封堵,应保持畅通;首层疏散门设置电动门禁系统的应确保断电后自动开启,且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出租屋内部严禁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夹心的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严禁采用木质材料搭建阁楼。
六、出租屋内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当独立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区域。电动自行车室外存放确有困难,在室内设置电动自行车库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完全防火分隔,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
七、出租屋不得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应采取套管保护措施。
八、出租屋应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每层公共区域至少配置2具4kg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内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建筑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室内消火栓。
九、未尽事宜,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应满足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中山火炬融媒体中心
记者:李嘉浩
美编:张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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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来源:区消防救援大队